過去幾個月,很多外國國家也有用行政或立法手段協助租客渡過疫情難關。例如,在英國,業主在九月三十日前都不能向租客展開收樓訴訟,除非巳向租客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。在星加坡,受影響的租客可向法院提出濟助申請,延遲繳付租金,業主可提出反對,而法庭會就雙方提出的理據,作出判決。但在判決前,業主不能收回物業。星政府亦向業主退還物業稅,用以協助其租客繳付租金。在澳洲,若業主願意減租,可獲政府免地稅;若業主拒絕減租,租客可透過調解機制,與業主談判。部分澳洲的省份,更加立例要求凍結租約原有上調租金的條款或自動延長租約期限。 當然,有關協助租客的措施必須與其他措施配合,例如政府須與銀行溝通,給予業主相應的按揭供款假期。香港並沒有一些明確的措施協助業主及租客,希望政府能體貼民情,緊貼市場環境,適時提供足夠的援助。
Month: August 2020
疫情下的租約
租客要求減租由去年巳開始,很多業主由最初無動於衷,到現在無奈地與租客達成減租協議。對很多租客來說,業主的寛減可能來得太遲或太皮毛。 縱使關閉和減租潮不斷,亦有租客尋找舖位開業,但據我所見,租客現在對物業和租約條件相當小心,以下是部份例子: 1 過去大場有很大優勢,但由去年開始,大場業主鮮有同情租戶,反而個別小業主會作出退讓。大型商戶一面倒到大場的局面可能會有改變。 2 租客對長租期今後會加多考慮。續租權加封頂租金將較為租客接受。 3 租客用空殼公司及寧願付多一點按金,而不願提供董事擔保。 4 若物業有現按揭,租客多要求業主提供銀行出租同意書。此舉可保障租客,確保業主在斷供時,銀行亦會受限於租約。 據聞,大場業主亦怕以往”業主大哂”的場面巳不復在,他們亦考慮調整今後新約的每月固定租金和營業額租金的比例。看來未來數月還會有很大變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