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幾個月,很多外國國家也有用行政或立法手段協助租客渡過疫情難關。例如,在英國,業主在九月三十日前都不能向租客展開收樓訴訟,除非巳向租客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。在星加坡,受影響的租客可向法院提出濟助申請,延遲繳付租金,業主可提出反對,而法庭會就雙方提出的理據,作出判決。但在判決前,業主不能收回物業。星政府亦向業主退還物業稅,用以協助其租客繳付租金。在澳洲,若業主願意減租,可獲政府免地稅;若業主拒絕減租,租客可透過調解機制,與業主談判。部分澳洲的省份,更加立例要求凍結租約原有上調租金的條款或自動延長租約期限。 當然,有關協助租客的措施必須與其他措施配合,例如政府須與銀行溝通,給予業主相應的按揭供款假期。香港並沒有一些明確的措施協助業主及租客,希望政府能體貼民情,緊貼市場環境,適時提供足夠的援助。